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已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老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 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 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 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我校将以省教育厅为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名额为8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 http://www.moe.gov.cn/s78/A1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请申请人在附件中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请各申报单位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 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 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 份(至少 1 份原件), 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奖办法要求,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挖掘和组织申报工作。
(二) 请各单位在2023年1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申报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和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至行政楼421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第九届教育部奖+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
联系人:乔燕 颜良顺 曾慧君 联系电话:85287432
电子邮箱:skc@sca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