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学校科技成果和奖励的质量,根据学校《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和评价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18号)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的支持对象只限定为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专利奖金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其中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二、经费支持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及中国专利奖培育经费每项50万元、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广东专利奖金奖培育经费每项25万元、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经费每项15万元。
2.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专项经费不支持科研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只限定于支持成果的凝练、强化和完善以及奖励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 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近五年已经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拟中国专利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近五年已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
3. 拟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同行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等),且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申报科技进步类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得到推广应用2年以上。
4. 拟申报广东专利奖金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纠纷,专利已获得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 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已出版、发表或提交了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
6. 对培育的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列入培育省部级一等奖及广东专利奖金奖的成果要在2018年前完成报奖工作(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由于两年申报一次,可以在2019年完成报奖工作);列入培育国家科学技术奖及中国专利奖的成果要在2019年前完成报奖工作。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 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
2. 材料要求: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附件)报送至相关科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 人文社科类联系方式 :
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607室)
肖小霞 林 华
联系电话:38632819
电子邮箱:skc@scau.edu.cn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和评价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18号)
2. 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