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办公室(简称省评奖办)决定评选广东省第三届优秀社会科学家,通过奖励我省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理论粤军,进一步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评选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一)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
(二)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人事关系在我省,现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三)获得哲学社会科学类正高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
(四)学术成就突出,在海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拓性创新成果,对我省学科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调研咨询成果,为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较大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独立完成或担负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2、担任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文科教材主编。
3、被教育部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5、曾任国家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6、曾担任国家级社科类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正副会长。
四、奖励标准
本届共评选10人左右,证书和奖金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颁发。
五、申报要求
1、本次评奖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
2、申报材料可在学校网页或评奖办网站 (http://www.gdpplgopss.gov.cn、http://www.gdskl.com.cn)下载,请仔细阅读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3、请科研秘书于2018年7月5日前统一将《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含原件1份)、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或被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2份(原件、复印件均可)、获奖证书2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2份报送社科处,评审表电子版发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华 颜良顺
电话:85287432
附件:1、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奖励办法(试行)
2、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
社科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