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773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专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专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重大专项工作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一般课题。其他研究课题为一般课题。对一般课题,冠以“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名称,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3.课题题目:《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指南目录》为课题的研究范围,申报题目原则上从《指南目录》所列研究范围中选择并可以对研究范围进行具体化;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指南目录》限制。

4.课题的研究期限为半年。

5.正在承担国家或广东省同一或类似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时间和方法

申报者请按要求下载附件,填写申报书纸制材料一式4份于1118日前交至社科处631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肖小霞

联系电话:85287432

mail:skc@scau.edu.cn

附件.zip

1.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公告及指南目录

2.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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