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项课题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873

各学院、部处:

现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项课题招标公告》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老师积极申报。

一、限额申报

我校两类专项合共限报6项。

二、申报人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三年内有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被撤项或终止记录的,以及曾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4.申报人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申报时间

25日前,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课题招标汇总表(附件2),发社科处邮箱;

26日,申报人导出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5份,送社科处参加校内遴选。

 

联系人:李韵婷  林华

联系电话:85287432

E-mail:skc@scau.edu.cn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项课题招标公告.doc

附件2:课题招标汇总表.xls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