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的决策部署,研究相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立法进程,2020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相关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总目标,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立法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具体研究题目设置如下:
1. 农村集体所有制相关问题研究;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调整范围及法人属性研究;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研究;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制度研究;
5. 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研究;
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相关问题研究;
7.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及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8.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案例研究;
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研究;
10.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机制研究;
11. 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卫生室、财政扶贫资产等)现状及相关问题研究;
12.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及运行机制研究;
13. 近年来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应具有扎实的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理论功底,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
(二)每项课题拟资助研究经费5—10万元。申报者需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课题编号即研究题目序号)。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印刷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其他费用,具体预算由课题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三)课题应于2020年12月底前结题,课题申请人应按时限提交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所有,未经政策与改革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研究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和转化成果擅自赠予、转让、报送、传播、发表、出版等。
三、申报时间
请科研秘书于2020年5月13日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件一式3份交社科处项目科,电子版请发至skc@scau.edu.cn。
联系人:林华
电话:85287432
附件:2020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相关研究课题申请书
关于申报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研究课题的通知.rar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