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1739

各学院、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该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5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申报者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获立项的单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经费划拨到位,将视为放弃立项,所占立项名额空缺,不再增补。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四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二)成果形式
   
学科共建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一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成果形式,或同时选定其中两种成果形式。
 
(三)申报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
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
经费自筹。获立项的单位必须在拨款通知规定时间内,将该单位学科共建项目的经费一次性划拨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五)申报方法
  本次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gdppssp.com.cn/index.jsp)。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下载、打印《申请书》,填写项目申报系统时,“项目类别”请选择“学科共建”。
 
(六)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书》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A4双面打印,文档命名和内容
不能直接或间接出现申报者个人或单位信息

三、申报时间
  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开通时间是1210日—1231日中午12:00

2、请科研秘书于20201224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一览表》(须加盖学院公章)、申报书初稿一式5交社科处进行初审。

3、请科研秘书于202115日前统一将通过初审项目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3报送行政楼631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小霞 林华
  电话:85287432
  邮箱:skc@scau.edu.cn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