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并附上相关研究成果,交科研秘书。
2、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
3、请科研秘书于2021年5月7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华
电话:8528743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