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1274

各学院、各单位:

    2021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经济师以上职称(或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从事财经领域实务工作,或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二、研究选题

申报人可根据29个研究选题(详见附件1),围绕选题目的和研究要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确定一个选题并进行申报。

申报人应注重关注财政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突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实践,围绕研究要点认真研究、深入探讨,提高研究质量、强化实用价值。

    三、立项原则

(一)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工作部署,开展课题研究。

(二)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

上述立项原则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立项申报应严格按照立项原则相关要求进行,并据此开展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615前将申报申请书一式2份和申报信息表交于人文社科处,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到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霞  林华

电话:85287432

邮箱:skc@scau.edu.cn

  

附件:1.2021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选题

2.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请书

3.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申报信息表

附件(3).zip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