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上级部门通知,近期将开展评选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工作部署,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以走在前列的担当作为,推动广东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评选对象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的申报对象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已获得此称号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二)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
(三)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截止申报6月30日前)、人事关系在我省。
(四)获得哲学社会科学类正高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截止申报6月30日前)。
(五)学术成就突出,在海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拓性创新成果,对我省学科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调研咨询成果,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担负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2.担任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文科教材主编;
3.被教育部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5.曾任国家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6.曾担任国家级社科类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正副会长。
四、奖励标准
本届共评选10人左右,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颁发证书和奖金。我校限额申报2人。
五、我校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或被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一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有关获奖证书一份(复印件,所在学院逐项审核盖章)。
(二)学校资格审核: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对各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评审: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把我校最优秀人员推荐上报,确保评选质量和上报入选率。
(四)公示。
(五)上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关于评选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的通知》、《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汇总表》可在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gdpplgopss.gov.cn
http://www.gdskl.com.cn
http://theory.southcn.com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21年6月17~25日。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6月25日17:30前将各申报材料及《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汇总表》交至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智库建设与管理科,联系人:杨松青;电话:38632819;电子邮箱:yangsongqing@scau.edu。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