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现开展“广东省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
广东省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拟分为公共文化、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公司企业、乡村文化等五种类型。申报基地的单位或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优势特点,做好长期规划,确定基地申报的类型。
二、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或机构具有法人资格,重视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能自主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2.已被地级以上市认定为人文社科普及基地;
3.接受省社科联的业务指导,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明确的社会科学普及内容;
4.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相对固定、有安全保障的社会科学普及场所、设备设施;
5.有长远的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6.有健全的社会普及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
7.将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经费列入本单位或机构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8.有1名以上负责社会科学普及的工作人员,有4名以上相对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专业人才);
9.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其他必要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盖章);
2.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管理制度;
3.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活动场地的证明材料;
4.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5.近三年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成效等。
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报送。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7月9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智库建设与管理科,联系人:杨松青;联系电话:38632819。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广东省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的通知》(内含《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电子文档可以在“广东人文社科网”-“科学普及”栏自行下载(地址:http://www.gdskl.com/news_5197.shtml)。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