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12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我国农牧业“卡脖子”问题以及在产学研合作中取得优秀成果,激励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水平论文等,提升整体科研水平,培养青年才俊,深化产学研合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协议书》和《大北农集团公益捐赠项目落地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协议约定,决定组织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科研团队奖,3项,奖金:10万元/项;

2.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10项,奖金:2万元/

3.科研管理先进单位,5项,奖金:3万元/

二、评选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华南农业大学在编在职教工

2.提交的相关参评成果取得时间必须是当年度内的成果,且未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3.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

4.申报先进团队和个人的成果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5.申报先进团队和个人者,应没有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没有因个人科研工作不当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6.申报“先进科研团队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该团队是学校备案组建的交叉创新团队,积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培养科研人员;(2)所使用的成果,需是该团队主持完成的成果。如有其他合作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应当征得全部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同意方可申报;(3)该团队应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积极创新,取得重要突破和做出重要贡献。

7.申报“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求实创新、积极钻研,热爱科研工作;积极融入学科和团队,在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所使用的成果,必须是本人主持完成的成果。论文必须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正式发表的论文。

8.申报“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大力支持和推动校院两级联动管理,在促进学校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2)能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3)工作有创新意识,在主动提升业务水平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

四、材料报送

1.申报者填写奖励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单位)。

2.各学院(单位)组织专家初评,对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鉴定,对自评分进行核对,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科学研究院,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申报者单独建文件夹后打包以“XX单位大北农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梅,电话:85280071,邮箱:kyc@scau.edu.cn,地址:行政楼418

 

附件:附件1-6.rar

1.《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

2.《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

3.《华南农业大学学术业绩评价体系(试行)》

4. “先进科研团队奖”申报表

5. “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表

6. “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