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2022 年度重点工作,拟对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等7类科研平台和项目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50 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 1 项。
(二)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50 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 1 项。
(三)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5 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 1 项。
(四)创新团队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20 万元,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 10 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 3 项。
(五)重点领域专项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10 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科技服务乡村振兴4个重点领域专项,学校共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 12 项。
(六)特色创新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5 万元,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3 万元,学校可推荐特色创新项目与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共计不超过 12 项。
(七)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3 万元,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 1 万元,学校可推荐特色创新项目与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共计不超过 12 项。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各类项目由学院或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并提供自筹经费承诺函(附件2)。自筹经费来源不包括已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经费);如获立项,到位经费单独建账开卡。
(二)请项目申请人对照拟申报各类别的项目指南(附件1),登录系统填报申报书(网址为http://210.76.75.91/),于6月6日前系统提交并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项目自筹经费承诺函一式1份交给所在学院科研办主任、科研秘书。需要开通申报网站账号的老师请联系项目对应的科研院联系人。
(三)各学院科研办主任、科研秘书收齐本学院申报材料后,于6月7日前统一报送到科研院相关项目联系人所在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对超项的项目组织遴选。
(五)科研院于6月17日前完成最终网上申报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科研院联系方式
(一)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由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黄文勇 联系电话:85285390
(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由人文社科处负责。
联系人:杨松青 联系电话:38632819
(三)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特色创新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等4类项目由项目管理处、人文社科处负责,其中:
1. 自然科学类:由项目管理处负责。
联系人:袁家龙 联系电话:85280070
2.人文社科类:由人文社科处负责。
联系人:乔燕 联系电话:8528743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 年 5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