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林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林办〔2021〕7 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储备项目的有关要求,为做好 2024 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任务计划申报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向及其他说明》,我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申报(详见附件1),我校可申报的是按照项目制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3日前。
(二)项目申报团队需要报送的材料。
1. 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由学校统一出示)
2. 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任务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
3. 森林防火补助、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林草科技推广补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保护修复补助、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的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详见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3),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项目佐证附件材料。
4. 项目绩效目标请严格按照附件7填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团队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二级单位按照不同方向汇总后,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向科研院报送。
2.请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6份,每个项目单独装订,交至科研院高新科419室。
(四)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研究内容参考《广东省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计划(2023-2030)》为指导思想和申报原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君 李振桦 联系电话:020-85283435
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