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92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技引领”工程,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江门市拟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江门市市科技企业和县镇村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帮助科技企业、园区、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破解1000个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推江门市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围绕江门市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已入库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解决技术难题为目标,以柔性引进的形式到江门市的科技企业、乡村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合作项目,加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产学研合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是已入库的江门市科技特派员。我校在库人员清单及初始账号密码见附件1。派驻单位为在江门市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2.派驻单位与科技特派员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派驻单位、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派出单位需签订三方派驻服务协议,且派驻单位与科技特派员不存在直接持股、三级以内股权穿透、任职董事、监事等关联关系;派驻单位与特派员派出单位不存在直接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三级以内股权穿透等关联关系。

  3.科研合作项目应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有量化的任务指标。科技特派员应围绕派驻单位的技术需求,研究确定技术路线, 形成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期内至少帮助派驻单位解决3个以上技术问题。已获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5.同等条件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域的科技特派团(3名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开展科研合作项目。

  6.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前3名成员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承担的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在研市级科技项目达两项的,均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3)。

  3.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协议。(附件4) 

四、支持方式与强度

  1.支持方式: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立项,事前无偿方式安排扶持资金。

  2.项目类别: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共支持不超过6项

   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共支持不超过43项。

  3.自筹及配套资金要求:

  扶持资金拨付至派驻单位(江门市内企事业单位),派驻单位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5:1,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

  如实际安排财政科技经费少于项目申报财政科技经费的,派驻单位需承诺自筹补足差额经费。

  4.其他要求

立项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签订市科技计划合同书,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验收。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凭个人账号登录系统(网址:http://stpro.jiangmen.cn/),在“科技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类项目”填报“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和科研合作项目”。

  2.申报系统将于4月20日开放,申报截止提交时间为5月24日17:00 时。

  3.经学校、江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有水印的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派驻单位签名盖章、科技特派员签名以后,交至行政楼419,学校统一办理盖章及申报书报送。

  4.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注意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关闭,申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倪慧群  郑思琳        联系电话:85283435

 

 

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1.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在库人员名单及系统初始账号密码.xls

2.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3.江门市科技特派员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4.2023年江门市科技特派员项目技术服务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