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上发布,现将《公告》(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认真组织老师积极做好项目投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系统申报,投标人在11月5日起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2023年11月18日前在国家社科管理平台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报送广东省规划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广东省规划办推送鉴定结果为准);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报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五、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申报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六、请各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cau.edu.cn),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乔燕 韩明明 电话:85287432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