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集中展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实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请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应在2023年内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前取得。
3.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组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中的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总篇幅不超过20页。于2023年11月29日22点之前发给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成果办将及时进行公示。
2.纸质材料包括《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自荐项目推荐表》(一式1份)、《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个人承诺书》(一式1份)、公示材料(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6点前送达成果办。项目报送至相应学部、专委会后,由各学部、专委会再遴选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宜
联系电话:18620906614(微信同号)
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