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激发科研人员科研创新活力,提升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务水平,加强有组织科研,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协议书》和《大北农集团公益捐赠项目落地实施管理办法》相关约定,现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经与大北农集团商定,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1.十大科研进展,10项,奖金3万元/项;
3.优秀社科成果奖,3项,奖金2万元/项;
4.咨政建言先进个人,8项,奖金0.5万元/项;
5.科研管理先进单位,5项,奖金2万元/项;
6.科研管理先进个人,10项,奖金0.5万元/项。
二、 评选条件
1.申报人是华南农业大学在职教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求实创新、积极钻研,热爱科研工作,无学术不端问题,无负面影响。
2.华南农业大学是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专利权人/第一培育单位等),且由我校教职工牵头完成。论文等学术成果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正式发表的成果。
3.参评成果、量化指标的时间范围是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申报不同奖项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相关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排序等方面的争议;不受理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咨政建言类成果在符合相关保密规定情况下可以参评。
5.申报“十大科研进展”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标志性成果是指获得的科技奖励、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得的知识产权。(2)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成果和应用开发类成果。基础研究类成果条件:在探索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现象中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术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应用开发类成果条件: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申报“青年科技之星”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在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申报“优秀社科成果奖”“咨政建言先进个人”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优秀社科成果奖”及“咨政建言先进个人”不能重复申报。(2)申请人提供的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中所示成果,必须是申请材料的本身成果,或申请材料的转化成果,否则该证明视为无效;批示证明中列明获得批示的成果为单篇采用或综合采用,所获批示为圈阅、批阅(参阅、阅研)或肯定性批示。(3)“优秀社科成果奖”主要包括具有较高原创性和创新性的高水平论文及著作,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决策咨询报告,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报刊理论文章。(4)咨政建言先进个人应长期从事咨政建言领域研究,对国家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专家学者;评奖期限内至少获得2项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部门单篇采用。(5)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书面采纳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教材、教辅,文学艺术类作品及其翻译成果。
8.申报“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者还应该满足下列条件:(1)能大力支持和推动校院两级管理并取得实效,在促进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务等方面有很强的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2)申请“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应围绕本单位在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有组织科研和突破性成效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创新性、推广性”的新举措、新载体、新经验、新模式。(3)申请“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应总结个人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要从本单位科研管理实际业务出发,聚焦解决日常科研管理服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体现“小切口、大文章”,切勿面面俱到、空洞无物,相关工作经过实践检验,得到师生拥护或上级肯定,工作成效好。
三、 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者填写相关奖项申报表提交二级单位。
2.初审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承担推荐、异议调处和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十大科研进展”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之星”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奖不限推荐数量。二级单位初审材料后报送科学研究院。
3.评审。评委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评审方式为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组织申报者进行5-10分钟的PPT汇报。
4.审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和大北农集团的相关人员组成,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和审定。
5.公示。审定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6.表彰。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 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楼414),电子版以“XX单位大北农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后发送到邮箱kyc@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奖项咨询电话:
1.十大科研进展:成果管理办公室郑雪宜,85287780
2.青年科技之星:项目管理处唐家林,85280070
3.优秀社科成果奖:人文社科处杨松青,38632819
4.咨政建言先进个人:人文社科处杨松青,38632819
5.科研管理先进单位:综合办公室徐梅,85280071
6.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综合办公室徐梅,85280071
附件:
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大北农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