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1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等4个重点专项 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请组织本单位的团队按照指南所设专题,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一)牵头主持申报

1. 申报人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2),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于1025前报送科研院kjcgxk@scau.edu.cn

2. 科研院根据申报意向,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系统创建项目并授权给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

① 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

② 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科研院邮箱,申请开设账号。

3. 申报人填写项目信息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学校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24 1021 8:00 12 2 16:00,附件材料以指南要求为准。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学校在202412116:00前审核提交项目信息到推荐单位。我校推荐单位性质选择“地方”,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参与外单位主持申报

1. 申报人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2),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于1025前报送科研院

2. 按照牵头单位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 特别注意: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优先服务于我校牵头主持申报的项目(或课题),不支持分散学校优势力量参与校外单位主持申报的项目(课题)申报。

4.未提交申报意向表或参与项目(课题)与本校主持申报项目相冲突的,学校科研院不予办理盖章手续。

(三)申报程序

1. 网上填报。负责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含预算书),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单位需提交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见附件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 广东省科技厅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4. 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专业机构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高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若申报团队数量高于拟支持项目数量的3-4倍专业机构根据申报情况可开展首轮评审工作,择优遴选出3-4倍于拟支持项目数量的申报团队进入答辩评审。若申报团队数量低于拟支持项目数量的3-4倍,专业机构可不组织首轮评审,直接开展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专业机构组织答辩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形成拟立项建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由专业机构组织完成立项程序。对于拟支持 1-2 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立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具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研究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必需的平台条件,原则上应在本单位主责主业范围内,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国家各级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5)限申报 4.9 4.10 方向。

2.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见附件6)。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7.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禁“打招呼”、“请托”等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撤销申报人此次申报资格,并取消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农业农村领域科学技术活动资格。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收到请托的,应及时主动向专业机构或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报告,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等;未及时主动报告的,一经发现,按接受相关请托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必须于202412116: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系统上提交至学校,否则,逾期不予推荐至广东省科技厅。

 

联系人:  夏杰       

联系电话:020-8528343513824445345

电子邮箱:kjcgxk@sca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41018

申报指南

1.“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揭榜挂帅”榜单.pdf

2.“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意向申报表.xlsx

3. 用户基本信息表.xlsx

4.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pdf

5.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pdf

6.“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