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2-20浏览次数:652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478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类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考核评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基础研究类平台:包括国家各部委和广东省批准建设的各类重点实验室(清单见附件1

2.技术攻关类平台:包括国家各部委和广东省批准建设的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单见附件2

3.条件支撑类平台:包括国家各部委和广东省批准建设的各类观测站、科研基地、检测中心、资源库(圃)(清单见附件3

2024年新获批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考核评估。

二、评估要求

(一)时间

1.提交材料时间:由各学院收集齐依托本学院建设的平台评估材料,于202513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yptb@scau.edu.cn;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3份交行政楼412室。

2.初评、综合评议时间:202514日—16日。

(二)流程

1.自评:各参评平台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2.初评:科研院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平台进行初评。

3.综合评议:选取初评排名前30%、后20%的科研平台采取集中会议方式进行综合评议。

(三)材料要求

1.本次评估的各项数据、内容采集时间为:202411日至 2024 1231日。

2.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在本次评估数据采集时间内由平台固定成员取得,论文必须有标注平台名称。

3.评估材料包括平台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

三、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20%)、合格(65%)和整改(15%)三个等级。当年已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的科研平台可不参加校内考核评估,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结果认定为校内考核评估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评估结果公布的时间为准)。对考核评估排名前20%的科研平台将在2025年给予运行经费奖励;排名后15%的科研平台由学院负责加强整改和建设提升。

 

附件:1.基础研究类参评平台清单

2.技术攻关类参评平台清单

3.条件支撑类参评平台清单

4.基础研究类科研平台年度工作评估报告(模版)

5.技术攻关类科研平台年度工作评估报告(模版)

6.条件支撑类科研平台年度工作评估报告(模版)

(附件材料及相关文件资料已通过OA发各单位)

 

联 系 人:黄文勇  李根

联系电话:8528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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