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广东传统捕捞业转型升级,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捕捞业发展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指南》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一)特定水域捕捞渔业转型升级专题
1.特定水域渔场(包括灯笼鱼等)探捕及渔业生产安全评价项目
(二)远洋渔业安全监管专题
1.远洋渔业动态安全监管需求调查以及监管能力提升建设
2.远洋渔业升级-广东省金枪鱼高品质海产品市场发展体系建设
(三)近海捕捞业改造提升专题
1.南海区硇洲族大黄鱼限区域限额捕捞
2.南海鸢乌贼渔情预报和高效捕捞技术研究与示范
3.渔船交易服务中心前期搭建及相关业务规范
二、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程序
1.报送申报意向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科研人员申报。《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5年3月17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科研院项目处高新科kjcgx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入库申报汇总表》为学校推荐函附件,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网上申报
1.申报账号。学校已开通账号,申报账号及密码将在申报微信群内发布,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高新科负责项目申报人员。
2.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
3.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12:00。
4.上传申报材料(需上传盖章版的申报函、申报书、其他佐证材料等)
(三)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4份,请于2025年3月26日17:30前报送至行政419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流程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评审结果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资金分年度安排,(项目立项后)先安排60%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后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安排剩余资金。在此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进行挂网公示的,不纳入立项范围。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2.已完成建设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申报主体同时参与申报多个专题及方向。
3.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所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材料数据要求准确、完整,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不得编造、伪造有关证明材料,不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一经申报,即视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等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交成果报告。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规定的内容范围、资金额度进行申报,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制订经费预算,且须经具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对其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5.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和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研发或产业化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6.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规程或标准、报告、文章、专利等科研成果归省农业农村厅及项目主体共同所有,并由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公布。
7.电子版申报材料必须通过公布的系统提交,正式版材料以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及书面材料为准,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更换,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四、联系人
(一)学校联系人
科研院项目处:李振桦,02085283435;
(二)省农业农村厅
1.特定水域捕捞渔业转型升级专题,罗阳,020-37289207。
2.远洋渔业安全监管专题,彭朝明,020-37289121。
3.近海捕捞业改造提升专题,温佳倩,020-37289196。
附件:1.
2025年广东省捕捞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