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化水平,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能,根据《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向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选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岗位职责
(一)选聘数量
第一批流动编制项目专员选聘岗位为项目管理岗,拟选聘数量不超过10人。
(二)岗位职责
1. 参与相关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等立项具体工作;
2. 参与日常监督、中期检查、“里程碑”考核、动态调整等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3. 参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重大成果凝练和转化应用等验收及后续具体工作;
4. 参与相关领域技术跟踪和战略研究工作;
5. 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职工。
三、选聘条件
1. 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科技事业,愿意为科技工作服务;
2. 农业、生物、农业工程、作物学、土壤学、农业资源环境、食品科学、会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研究方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或具有科技管理岗位1年以上经历;且在选聘岗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工作经验、管理经验等,并取得显著成绩;
3. 熟悉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政策和流程;应具备科技创新宏观思维能力,了解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判断力;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 聘任期间全时在中心工作;
7. 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正在申报或承担中心负责管理的项目相关人员;
2. 与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3. 曾在中心借调、挂职但离任不满2年的人员;
4. 出现过科研诚信问题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应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于2025年3月17日前将《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指定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
(二)联系方式
1.学校科研院,李振桦,020-85283435
2.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10-68511848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查,中心组成选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中心选聘工作小组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笔试。
(三)面试。按照研究方向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确定人选。中心领导班子会审议确定最终选聘人选。
(五)办理手续。中心与流动编制项目专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协商,三方签订聘任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 本次选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工作期限为2年;
2. 聘任期间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中心按年度标准统一发放劳务补贴;
3. 流动编制项目专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月交纳党费;
4. 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申请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