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与北欧绿色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成果的函》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与丹麦、瑞典、芬兰、挪威、冰岛等北欧国家在绿色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科技合作成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成果条件
(1)符合中国及北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标准,具有市场化推广潜力;
(2)知识产权明晰,经济效益显著;
(3)领域涵盖清洁能源(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碳捕集与封存(CCUS)、绿色交通与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建筑、极地与气候变化研究等。
2、申报材料
(1)提交申报表(填报要求见附件)、案例展示视频及宣传页(用于成果集编制,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2)需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tc.ncste.org/login/index)在线填报,请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院成果办填报。
二、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申报材料需于截止日期前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