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523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养产业技术人才,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实现技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为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1.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依托学院的时间不低于3年;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3.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4.鼓励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三、其他要求
1.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
2.我校仅有1个推荐指标,为促进校内学科平台的均衡分布,优先支持尚未建设省部级平台或省部级平台较少的学科。科研院将根据校内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390
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