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11-19浏览次数:333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及省教育厅转发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领域需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附件1)明确范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海洋科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领域。

(二)需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思路、建设目标、研发及工程化产业化主要任务,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有必要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

(一)按《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2要求,组织编写申请报告,填报申报数据表,出具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性。

(二)我校作为“冲补强”计划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有2个推荐指标,择优遴选推荐。

(三)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1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yptb@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390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

4.2025年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5.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5.zip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