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和《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项目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梳理了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共63项(附件1)。
二、验收方式及主要流程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附件1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按要求申请验收,验收需在合同执行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二级学院对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进行院内公示(需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公示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交科研院420室。
2.项目负责人于12月24日前提交网上验收申请。
3.二级学院于12月26日前审核验收申请(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合同考核完成指标情况进行审核,完成结题指标的80%即可审核通过)。
4.项目负责人于1月9日前组织专家评审,收到专家验收意见(附件2)签名件以后,请将word电子版和专家签名扫描件发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于1月13日前发给科研院基础科邮箱:kycjhk@scau.edu.cn。有关专家评审流程详见下文。
5.学校于1月16日前审核验收申请。
6.科研院将专家验收结论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提交验收结果到广州市科技局。
三、提交验收申请时必备的材料
1.项目任务书:系统自动同步。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
3.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财务处审核,加盖财务专用章,扫描盖章版上传。
4.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情况的佐证材料:二级学院公示佐证材料。
5.财务证明材料:财务系统导出项目支出明细账,加盖财务专用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6.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合同执行期内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论文请用高亮标注项目负责人名字,科研成果高亮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7.项目合同变更材料(如有变更,需提供)。
8.其他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系统附件材料清单的提示,上传认为需要作为佐证的材料。
四、专家评审流程
1.需联系3名专家评审(不能是项目合作单位),其中2名为技术专家、1名为财务专家。验收专家要求如下: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但非相同二级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与项目负责人相同二级单位的不可作为验收专家),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按照专家要求,交专家审核,同时项目负责人草拟专家组验收意见(模版见附件2)。
2.项目负责人将意见给各位专家审阅,专家同意后签名(3位专家签名必须在同一张纸上)。同时课题组准备专家评审劳务费,填写校外人员领款表,标准由课题组自行确定。
五、注意事项
1.如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指标,请于合同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以内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项目变更延期,原则上只能延期1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变更延期提交后,请及时联系基础科审核。
2.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二级单位当年不能申报202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请各二级单位督促到期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项目处基础科:连玲丹,张辉,85280070
邮箱:kycjhk@scau.edu.cn
附件:
附件1:结题清单.xls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