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充分展现我校农业科技工作者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助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的突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潜心一线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对农业科技进步产生重大影响,作出突出贡献,其研究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二)在农业应用研究或承担国家重大农业科技任务等过程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难题,有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并对农业高质量发展或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果推广普及率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在“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和重要学术成果,或者提出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并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采纳应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荐数量。我校择优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其中可含1名农业科技企业候选人。
(三)倾斜方向。推荐工作向优秀中青年、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倾斜。
(四)推荐限制。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不重复推荐;成果权属有争议,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填写《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于1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可编辑文档以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主要包括推荐人选具有代表性的专利、论文、著作等成果,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报送校科协秘书处,邮箱:ayrton@scau.edu.cn。
联系人:韩明明
联系电话:13380001214
电子邮箱:ayrton@scau.edu.cn
校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