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我校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学校现启动2026年度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原则及要求
凡我校在职教师在2024年1月1日以来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调研报告),均可列入征集范围。
(一)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二)申报成果时限:著作以第一版次时间为准;学术论文、理论文章、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被采纳、获得批示的时间均须在征集时限内。
(三)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目录及主要内容的中文翻译(不少于5000字);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通过具有证明资质的单位(如高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并附上中文译稿。
(四)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一部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以整体申报。
(五)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征集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学术文章可作为学术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标题不相同的一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学术论文进行申报。
(六)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须在申请表中填写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七)凡在申报表中注明获得批示的,必须提交相关部门批示证明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上加盖受理单位公章。如无法提供批示证明材料,则不得填写“获得××批示”字样。
(八)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1.凡已获得教育部成果奖的成果;
2.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
3.教材、教辅,文学艺术类作品及其翻译成果;
4.知识产权有争议或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成果;
5.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二、学科设置
本次征集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哲学;(5)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6)政治学•公共管理•国家安全学;(7)法学;(8)社会学•人口学;(9)民族学•宗教学;(10)历史学•考古学•方志研究•地方文化;(11)中国文学•外国文学;(12)语言学;(1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14)艺术学•设计学;(15)新闻传播学;(16)管理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国际问题研究•区域国别学;(19)港澳台问题研究;(20)人文社科普及读物;(21)交叉学科研究;(22)调研报告。共22个。
三、成果设置
(一)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成果进行评审、入库和孵化。
(二)孵化成果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孵化期为2年。重点5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一般15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
(三)成果资助经费分2年拨付。第一年拨付资助总额的60%;通过年度评估检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40%。
(四)孵化期间,成果负责人应每年向科研院提交成果孵化进展情况报告,同时完成《申报书》中约定的目标任务。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在5月22日前统一提交申请人《华南农业大学社科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附件1)1份、拟申报成果原件1份和有关证明材料1套至社科处(行政楼421室),并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cau.edu.cn。
联系人:乔 燕 邱 寒 联系方式:85287432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社科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2026年度)
科学研究院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