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90

校内各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与申请代码

2026年度资助领域为“衰老相关疾病的靶点发现与药物开发”(Target Discovery and Drug Development for Aging-Related Diseases),说明详见附件1。申请代码1须选择C、H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不超过3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NRF向韩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韩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中方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2)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共同签署。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8月10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0.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联系方式

(1)学校科研院联系人:刘毅新,郑思琳

联系电话:020-8528007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科研资助部

联系电话:010-62327441、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8月10日16时,为确保项目提交成功,请申请人于2026年8月8日16:00前在系统上提交至学校系统管理员,并通知科研院基础科审核,过期后果自负。


附件:

1.资助领域说明.docx

2.英文申请书.docx

3.合作协议模板.doc



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7日

(初审:刘毅新;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