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网安重大专项”)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网安重大专项相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网安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公开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的相关要求,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书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中关村国家实验室。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诚信状况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指南要求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所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00至2026年9月1日16:00。
2、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010-83016170;
网安重大专项总师办公室:010-83016160;
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四、校内有关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申报意向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4申报意向表)于8月2日17:00前反馈至kjcgxk@scau.edu.cn。并联系学校高新科开通系统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申报意向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申报意向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8月25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五、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85283435,邮箱:kjcgxk@scau.edu.cn
附件1.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pdf
附件4.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17日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