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现将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项目研究骨干人员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50%。
(三)本指南所涉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含预算书),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内说明)。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其他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所有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主责单位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主责单位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主责单位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参加项目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的项目及参与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次推荐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主责单位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等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盖章版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00至2026年9月4日17: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方式:
主责单位:010-5813271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五、校内有关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申报意向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4申报意向表)于7月30日17:00前反馈至kjcgxk@scau.edu.cn。并联系学校高新科开通系统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申报意向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申报意向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8月28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85283435,邮箱:kjcgxk@scau.edu.cn
附件2.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pdf
附件4.煤炭重大专项2027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17日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