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8-07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预储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的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

2027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储备范围包括: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产业化验证测试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资金投入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为核定总投资的70%。

(二)限制条件

1.对于安排投资超过2年及以上仍未开工、超期2年及以上仍未完工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低于45%的重点项目的省有关单位,整改完成前,暂停申报2027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      

2.承担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相同专项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不列入储备范围。

3.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申报和储备项目。

4.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的项目暂不纳入储备申报范围。

5.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三类项目的储备需先立项平台,才能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于8月15日前填写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

1.2027年农业专项中央预算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计划

2.《投资需求申请表》

3.《绩效目标表》

4.项目建议书模版

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6.其他佐证材料(包含自筹资金承诺函)

各学院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8月15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厅平台办邮箱kyyptb@scau.edu.cn。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390/18819266170


                              科学研究院

                                                   2026年8月7日


       附件1-6.zip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建设要求

根据十五五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有关规划总体布局重点支持省级科研机构、高校等建设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产业化验证测试平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水平为农业科技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

    二、建设内容

)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性原创性技术装备研发需求,聚焦生物技术、智能装备、资源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前瞻布局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坚持自主创新和自行研制创制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装置统筹考虑科研用房、重大装置、仪器设备等建设和购置。

(二)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围绕农业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微生物创新利用、植物保护、设施园艺、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控、渔业水产养殖、农业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等重点领域,根据现有基础和科研任务需求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改造实验室用气、用水、用电和通风装置等视情况改扩建配套基地。

(三)农业农村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围绕综合性站点、作物种质资源、土壤质量、农业环境、植物保护、水产和畜禽养殖、动物疫病、农用微生物、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天敌等昆虫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田间长期定位试验小区、气象观测站、物联网等设施研发与购置观测、监测、检测及信息处理设备小型试验用农机具改扩建观测配套用房完善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安防等辅助设施。

(四)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农业综合科研试验基地、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农产品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生物育种科研试验基地。根据基地建设类型和建设需要,建设试验用房、种养设施等建(构)筑物,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等田间基础设施,购置常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农机具、物联网等配套装备,建设加工试验生产线、自动控制系统等试验设施等。

(五)产业化验证测试平台。聚焦农业投入品(绿色肥料、生物农药、新型兽药、动物疫苗等)、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农机装备、农用无人机、农产品品质控制、深远海智慧养殖等)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化验证测试平台,评估新概念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工程化规模化应用可行性,强化成果识别、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可靠性验证等成果转化服务供给。

    三、储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省级科研机构、高校等。其中,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具备较好前期工作基础;农业农村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单位具备有机构、有编制、有土地、有岗位、有经费建站前置条件农业科研试验基地房屋建筑物应在项目单位自有用地上建设项目申报前应落实土地、规划等前置条件。

    四、中央投资规模

农业前沿技术基础设施、产业化验证测试平台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2亿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农业农村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农产品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生物育种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农业综合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中央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支持额度为核定总投资的70%,项目单位按照核定总投资的30%进行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