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 》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9-07浏览次数:301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25号),省基金委开展项目申报核查工作,通知明确要求,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请各单位核查本单位在2026年申报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粤基金函字〔2026〕16号文所包含的11类基金所有项目),填写附件1《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核查情况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版excel文档于2026年9月10日17:00前发送至基础科邮箱电子邮箱kycjhk@scau.edu.cn。

  如存在重复申请情况,请通知需撤销项目的申请人,于2026年9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出撤销项目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审核,确保2026年9月10日17:00前项目申请状态显示为“科技厅审核”或“已撤销”。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项目撤销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7:00)后若发现仍存在上述违反申报指南规定的情况,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一)基金委联系电话:020-87583605、87567792

  (二)校内咨询:张辉,020-85280070


  附件:1.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核查情况表.xls

     2.2026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pdf

     3.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撤销项目功能操作指引.pdf


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7日

(初审:刘毅新;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