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施期至2026年12月的项目;
二、验收时间安排
所有结题的项目应在计划书到期后,按照国基委通知要求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验收前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二级单位应加强督促,同时做好验收项目管理工作。
(二)请项目负责人对照计划书指标,提前整理项目相关研究成果,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三)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决算,经费决算后至结题验收结果公布前,不可支出结余经费。注意:绩效经费应在完成结题考核指标后办理结题前一次性提取。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15条“加强结余资金管理”:自然科学基金委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统筹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直接费用),不得支出间接费用;《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5〕15号)第六章第二十二条:绩效支出原则上一个项目只提取1次,在完成结题考核指标后办理结题验收前一次性提取。
四、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处基础科:郑思琳、刘毅新
联系电话:020-85280070
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29日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