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6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广州市外注册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无组织单位推荐环节。
二、申报说明
(一)本指南所称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指在穗企业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的技术研发项目,并已按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单个项目合同,只能被认定为1个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二)本指南所称的项目申报单位,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卖方”;“卖方”应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或广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以及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如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的,由“卖方”协商确定其中一方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三)本指南所称的“合作单位”,一般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买方”;“买方”至少有一家单位为广州市内企业,且应为第一合作单位。如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单位的,除项目申报单位以外的“卖方”也可以作为合作单位。
(四)不得将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挂名为“合作单位”。不得将单个项目合同拆分为多个项目合同申报,或者将多个项目合同打包捆绑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且“卖方”与在穗“买方”之间的项目技术交易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已通过“买方”的合同验收,其中在穗“买方”实际支付给“卖方”的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五)产学研合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完成相关审查工作。
四、申报材料
全流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需上传的附件包括:
1.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
2. 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完成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全部买方公章);
3. 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拨付到账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 项目申报单位签署的承诺书(加盖学校公章);
5. 如涉及多个买方或多个卖方,需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知情同意书。
五、申报程序
1. 注册与信息维护: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
2. 在线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 单位审核:学校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提交组织单位审核。
4. 项目审核与认定:经组织单位初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复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拟认定公示(7天)等程序后,无异议的予以认定立项,出具认定证明。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常年申报,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
七、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承诺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违规申报的,一经核实,不予认定;已获认定的撤销认定,并自处理结论之日起5年内取消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申领市科技经费的资格。
2. 项目状态、认定结果和公示信息可通过"广州科技GI"系统查询。
八、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系统技术支持:020-83124114
单位注册及信息维护业务咨询:83588209
业务咨询:020-83124079、83124035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系统操作指南: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申报单位:
020-87575942
科学研究院
2026年11月2日
(初审:韩雨辰;复审:郑雪宜;终审:王应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