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附件1),本次进入清理期的项目范围是:
1、2014年度、2015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单见附件2)。
2、校内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 形式审查 | 提交终稿 |
2014年度项目 | 8月28日 | 9月4日 |
2015年度项目 | 11月16日 | 11月23日 |
材料要求 | 《鉴定结项审批书》1本 《结项成果》1本 | 《鉴定结项审批书》3本 《结项成果》7本 电子光盘2张 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 |
特别注意: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若此通知与先前通知不一致,以此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韵婷 林华
联系电话:85287432
E-mail:skc@sca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7月5日
附件:
附件1:关于2014年度、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