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干部赴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分院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825

各学院、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校与珠海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分别建立了长期校地全面合作关系,共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珠海分院、茂名分院、河源分院和顺德分院。以上四地分院部分工作人员任期已满,为继续做深做实分院工作,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乡村全面振兴,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干部派驻。

一、选派干部岗位及数量

1. 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顺德分院:院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

2. 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珠海分院:院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

3.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茂名分院:办公室主任1人。

4.华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河源分院:院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

二、任职条件

1.工作主动、积极,热心社会服务工作;

2.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院长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

三、任职年限

派驻时间为2年。

四、派驻人员工作职责

(一)院长主要职责

1.      在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领导下主持分院全面工作;

2.      组织分院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执行学校和地方政府下达的有关任务;

3.      制定分院建设规划,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4.      负责制定或修订分院建设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5.      摸清地方政府(或部门)、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

6.      组织协调学校与当地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合作洽谈、调研等活动的对接和联络工作;

7.      组织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      负责配合院长起草分院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规章制度等,每季度向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提交工作汇报材料;

2.      组织学校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地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

3.      负责收集、整理当地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和技术需求信息;

4.      负责配合院长组织开展校地校企科技对接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推广学校的科技成果,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5.      负责组织学校师生到分院开展科学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教学实践及大学生“三下乡”等活动;

6.      负责分院宣传报道、财务报账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7.      完成学校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待遇保障

1.      派驻期间,保留学校所有工资待遇;

2.      社会服务绩效按每人每月22天计,每天按3个学时计算;按《华南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伙食补贴(40//天)。

3.      派驻期间工作经历作为《华南农业大学职称评审办法》中“农、林、工科类应用学科教师必须有累积半年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有效证明;

4.      同等条件下,派驻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评奖评优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自荐(推荐)表》(附件),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47日前将《自荐(推荐)表》交至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服务科(行政楼42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董 梅

联系电话:85288026

邮箱:xczxk@scau.edu.cn       

                    

附件:自荐(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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