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24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生物安全法》的宣贯,提高全校师生的生物安全认识,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请各相关学院和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习《生物安全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二、学习内容

《生物安全法》相关内容宣贯和解读附件1

三、学习要求

1. 根据省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和单位重视宣贯工作,相关学习资料通过新媒体途径发布,并组织学院主要负责人,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的所有老师、学生等人员进行学习。

2. 各相关单位把生物安全工作培训纳入每周学习计划,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和伦理意识。

3. 填写《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成效统计表》(附件2)并于4月17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科研院平台办邮箱kyyptb@scau.edu.cn。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85285390

 

附件:1.《生物安全法》相关内容宣贯和解读.pdf

           2.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成效统计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