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11-15浏览次数:45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纳米新材料等领域。

(二)项目建设应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 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人 《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2的要求,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材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1120中午12:00发送至kyyptb@scau.edu.cn,纸质版材料1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930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