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纳米新材料等领域。
(二)项目建设应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 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流程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人按照 《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2)的要求,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申报材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1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kyyptb@scau.edu.cn,纸质版材料1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930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