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加入2024-2026年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2-14浏览次数:832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2026年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关于征集加入2024-2026年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及范围

(一)入库条件。凡自愿为梅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创新创业、科研成果转化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梅州市2024-2026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库,对象包括:已在梅开展服务对接工作的省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梅州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或农业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梅州市历年立项的农业科研项目团队科技人员、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选派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过硬,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入库范围。以属地在梅州市的涉农类科研机构及高校为主要征集对象,包括梅州市农林科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广东省科学院等派出单位,梅州市6个县(市)与12间高校校地结对合作社会发展科技科单位均可以申请入库。按照“一人一团一任务”的原则,申请加入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申请人不能同时加入广东其它地级市的特派员库。

二、申请程序

申请入库流程:在线填写入库申请表→学校审批→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市管申报单位无此步骤)→梅州市科技局审批(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4、附件5)。

三、扶持政策

(一)资格待遇。经征集并研究认定的2024-2026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将取得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资格。新一轮科技助力梅州市“百千万工程”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将在“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中产生。被选派帮扶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将报省科技厅备案,由省科技厅发文认定为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

(二)经费支持。经征集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获得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报资格。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梅州市科技局根据广东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资金按年度下达至派出单位或团队。

 (三)考核激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任务执行期满,经梅州市科技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广东省科技厅将其帮扶工作认定为承担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视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经历可在职称评审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参加专题培训学习,相关培训课程经学校认可,可纳入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省市科技部门将适时通报表扬科技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

四、报送流程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通过“梅州平台”完成《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附件2)填写,上传学历、职称证书、奖励表彰证书等佐证材料,经梅州市科技局平台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版;同时完成《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4310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乡村振兴与社会服务处科技推广科(5号楼校史馆首层110室)。

科技推广科联系人:袁琪,15622125800;邮箱:xczxyjy@scau.edu.cn

 

  

    附件1.关于征集加入2024-2026年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通知.pdf

     附件2.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doc

     附件3.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注册流程).docx

     附件5.梅州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员申请跨平台流程).docx





乡村振兴与社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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