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高水平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做好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心决定面向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招聘第六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第六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招聘数量为8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专项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具体任务;
2.参与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专项工作方案、概算、年度项目指南编制;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服务意识强、纪律意识强,吃苦耐劳、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作物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草学、生物合成、食品科学、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大数据、智慧农业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具有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工作背景,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敏感性和判断力。
(四)聘任期间应保证全时在中心工作,不得申报中心负责管理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六)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报名
(一)有意应聘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的人员,于2024年3月6日前将《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第六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将于3月7日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资质审查。农业部中心组成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质审查。
(二)遴选确定人选。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人员,报中心主任会议审议确定招聘人选。
(三)办理手续。由中心向项目专员所在单位发送借调函,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待遇
1.项目专员在中心工作期限为2年。
2.项目专员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均保留在原单位,中心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生活津贴。党组织关系需统一转至中心。
3.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琳 电 话:85283435
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第六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