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附件1),明确的范围,并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要有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建设目标、产业技术研发及工程化主要任务;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设计类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不少于3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 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九)可采用法人形式或非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省工程研究中心,需要与学校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二、申报流程
(一)按照《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附件2)的要求,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每个单位限报1项,申请材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2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1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yptb@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85285390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