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2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指南(附件2 - 4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要事项

1. 申报人根据指南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5),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于2025320前报送科研院项目管理处kjcgxk@scau.edu.cn

2. 科研院根据申报意向,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系统创建账户并授权给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

① 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

② 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6),发送至科研院邮箱,申请开设账号。

3. 申报人填写项目信息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253138:0042216:00附件材料以指南要求为准。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我校推荐单位性质选择地方,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指南文件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担当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开展项目攻关,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正式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正式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专业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12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3138:0042216:00

2.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3.业务咨询电话:

010-88387129010-88387238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  廖立胜、李振桦        

联系电话:020-8528343515017528059

电子邮箱:kjcgxk@sca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5317

 

 

附件

 1.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1.pdf

4.“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5. 申报意向表.xlsx

6. 用户基本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