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安排,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网址: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246257.html,以下简称《原通知》),为了更好完成指南编制工作,现延长征集地区培育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粤穗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市“12218”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指南建议人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3),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延长征集地区培育项目
(一)地区培育项目延长征集的领域和产业方向与《原通知》一致。
1. 本次地区培育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2. 本次地区培育项目主要面向以下领域中的有关产业方向:
(1)人口与健康领域:生物医药与健康、细胞与基因。
(2)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前沿新材料、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生物制造、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
(3)电子信息领域:未来网络与量子科技、人工智能、智能无人系统、具身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软件与互联网、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
(4)能源与化工领域: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绿色石化与新材料。
(5)海洋科学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深海深空。
(6)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轨道交通、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
(二)地区培育项目延长征集的对象和数量调整为:
1. 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
2. 已经注册成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的广州市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指南建议应与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提出(注意:必须有企业参与合作申报,在附件1表格中“合作单位情况”处注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含直属单位和直属的附属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单个领域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不超过6项,单个领域不超过2项;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不含高校直属的附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超过2项。国家实验室可增加2项,省实验室可增加1项。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附件1),并于2025年5月29日17点前发送至kycjhk@scau.edu.cn。逾期不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已按《原通知》要求提交的指南建议无需重新提交。
(二)重点项目不再延长征集。
(三)指南建议征集的其他有关要求按《原通知》。
校科研院咨询电话:伍欣宙、郑雪宜 020-85280070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020-83124092、83124089
附件:
附件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学科代码(2024版).pdf
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