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工作将在今年组织开展,为提高我校成果申报质量,现启动成果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老师积极申报,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时限
参照往年惯例,凡本省个人或集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调研报告),均可列入评奖范围。
(一)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二)申报成果时限:著作以第1版次时间为准;学术论文、理论文章、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被采纳、获得批示的时间均须在评奖时限内。
(三)丛书只能以其中一部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以整体申报。
(四)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学术文章可作为学术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五)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才可申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参照广东省第十届的申报通知(附件1)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筛选推荐及其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在7月4日前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广东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成果清单》(附件3,须加盖单位党委印章)(一式1份)和申报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每人1文件夹,并以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scau,edu.cn。
联系人:乔燕 曾慧君 联系电话:85287432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