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关于公开选聘第二批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10-28浏览次数:257

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化水平,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能,根据《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向相关科研教学等单位选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岗位职责

(一)选聘数量

第二批流动编制项目专员选聘岗位为项目管理岗,拟选聘数量不超过7人。

(二)岗位职责

1.参与相关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等立项具体工作;

2.参与日常监督、中期检查、“里程碑”考核、动态调整等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

3.参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重大成果凝练和转化应用等验收及后续具体工作;

4.参与相关领域技术跟踪和战略研究工作;

5.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相关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职工。

三、选聘条件

1.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科技事业,愿意为科技工作服务;

2.农学、生物学;农业生态、动物科学、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等农业领域相关研究方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或具有科技管理岗位1年以上经历;且在选聘岗位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工作经验、管理经验等;

3.熟悉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政策和流程;应具备科技创新宏观思维能力,了解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判断力;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聘任期间全时在中心工作;

7.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申报或承担中心负责管理的项目相关人员;

2.与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3.曾在中心借调、挂职但离任不满2年的人员;

4.出现过科研诚信问题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应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0月30日12:00前将《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

(二)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马瑞,020-85283435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10-68511848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中心组成选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中心选聘工作小组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笔试。

(三)面试

按照研究方向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确定人选

中心领导班子会审议确定最终选聘人选。

(五)办理手续

中心与流动编制项目专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协商,三方签订聘任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本次选聘流动编制项目专员工作期限为2年;

2.聘任期间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中心按年度标准统一发放劳务补贴;

3.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申请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