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然科学类横向科技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532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技项目管理,有效防范项目实施风险,保障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518号)规定,横向科技项目到期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项目结题(结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批次结题结项项目范围:合同完成日期在2026228日之前(含),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自然科学类横向科技项目。

二、结题程序

1. 通过科学研究院主页“科研管理系统”登录

2. 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我的项目】找到需结题的横向项目项目状态为“进行”则未办理结题手续,在【操作】栏点击【项目结项】,按要求将【结项信息】填写完整,同时将委托方(合作方)出具的同意结题证明、通过专家验收的材料、合同约定结题条件的证明文件等附件材料上传并保存。

3. 返回【我的项目】,对应项目【操作】栏点《结题表》下载打印一式一份,项目主持人签名后,经所在学院(单位)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7室

三、工作要求

1. 时间及材料要求:本批次横向科技项目结题表纸质版请于2026320日前报送。

2. 如果项目完成情况自评为“未完成”,必须提交项目未完成的情况说明一式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盖章后与《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结题结项)表》一起报送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征得原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后,报科研院审批并备案

3. 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逾期一年含)以上的项目将不作为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和硕博导评定等科研业绩依据,且原则上不受理项目负责人签订新的横向科技合同;逾期含)以上的横向科技项目,原则上停止经费使用,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鑫

    地  址:行政楼407

    电  话:87575942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5〕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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