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5〕14号)、《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5〕15号)相关规定:纵向科技项目到期后,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无故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项目,将不作为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和绩效分配等科研业绩依据。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我校作为主持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科学研究院完成项目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我校作为参加单位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负责项目具体管理,我校参加人员应将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任务)书、协议和结题验收等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报科学研究院备案。
科研院根据科研管理系统项目执行状态,分别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12月9日和2026年3月4日面向全校发布了《关于尽快办理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结题的通知》。2026年5月9日和6月18日,针对逾期未结题项目情况,通过OA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公布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工作情况的通知》。为提高学校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结题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督促相关负责人按本次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华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内,项目完成日期在2026年7月1日之前,但状态仍为“进行”的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246项,其中标红的为前3次通知催办仍未按期提交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1和附件1.2)
二、相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我校作为主持单位的项目,提交一式一份纸质原件材料到科研院项目处高新科;我校作为参加单位的项目只需扫描盖章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无需提交纸质版。
(2)电子版:按照附件2《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上传结题材料电子版指引》扫描盖章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至科研院审核。
(二)验收材料模板要求
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有明确要求的,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直接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参与外单位的项目或主持的其他纵向(或委托类)项目,只需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名、所在单位盖章的《附件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财务处审核、签名、盖章的经费决算表的电子版材料。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开展项目结题工作,并按要求于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到科研院。
三、特别提醒
(一)无故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将不作为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和绩效分配等科研业绩依据。
(二)项目已延期或终止的,请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的项目文档处。
四、联系方式
附件1.1项目联系人:张 辉 联系电话:85280070
附件1.2项目联系人:马 瑞 联系电话:85283435
电子邮箱:kjcgxk@scau.edu.cn
附件2:自然科学类纵向科技项目上传结题材料电子版指引.docx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14号.doc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
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