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7-2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规定,现将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牵头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应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各课题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对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8月30日17:00前完成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格规范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生物安全等管理,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2.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9月2日17: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4倍的,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高于4倍的,需开展首轮评审,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申请人进行答辩,根据首轮评审结果,遴选出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量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4.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三)农业农村部所属事业单位中,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直属科研院,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其他部属事业单位按照指南通知要求推荐;

(四)港澳科研单位(附件2)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负责。立项后,推荐单位应加强对其推荐项目的监管。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

四、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010—59198164

五、校内有关通知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申报情况),提交项目申报意向表。

说明:指南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1)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学校只支持一项牵头申报,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整合推荐一项进行申报;(2)由我校牵头组织策划申报的指南方向,原则上不推荐校内团队参与其他单位该指南方向的申报。

2.提交项目申报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将(附件4申报意向表)于73017:00前反馈至kjcgxk@scau.edu.cn。并联系学校高新科开通系统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各学院统计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

说明:

1)为避免一个指南方向多个团队牵头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申报意向表是为申请书协议、承诺书等附件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3)申报意向表反馈截止期后提交申报的项目如跟已报备的申报项目(含参与)冲突的,优先推荐已报备项目。

3.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为加强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820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六、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85283435,邮箱:kjcgxk@scau.edu.cn



附件1.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pdf

附件3.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4.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

附件5.用户基本信息.xlsx



科学研究院

2026年7月22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