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2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部署和《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各方监管职责
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我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和课题组的负责人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和课题组第一负责人。
相关学院须成立由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细则,并定期对本单位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的实验室设施、管理规定、安全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研究人员参加培训;举办转基因生物安全科普、培训,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加工等活动的实验室或课题组,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实验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温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试验基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畜禽》及相关管理规定,配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组织开展内部培训,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试验操作规程、突发与应急预案、田间或实验室管理制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可追溯管理,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做好研究材料的包装、存放及剩余材料的处理,整理并保存试验记录、人员进出、材料进出、检查记录、培训等原始档案,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档案;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等。
(二)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学校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全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统筹管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涉转基因研究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定期对实验室的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风险点等开展检查。
保卫处负责涉转基因研究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查处案件。
基地管理处负责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进行统筹建设和管理,保障转基因基地具备与试验相适应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做好试验基地的日常维护工作。
农业农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是校内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地的申请使用、人员和实验材料进出、培训、档案记录等,保障基地的生物安全,协助开展校内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负责在中心开展的动物转基因试验生物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资料档案整理。
相关学院要早谋划早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转基因农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对农业转基因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一是落实安全评价报告制,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包括:试验活动、地点、范围、材料等;严格落实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的要求;依法实施南繁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的源头监管,对增城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和涉转基因生物研究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做好现场检查、监管工作。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四)加大违规处理力度
实验室和课题组负责人应自觉接受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未经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审核同意或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但未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或者擅自更改试验地点、超过批准范围进行试验的;转基因生物材料外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学校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况,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建立问责机制,追究研发人、课题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相应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申报组织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工作,督促拟开展涉农业转基因研究的老师及时申请相应阶段生物安全评价,获批准后方能开展相关研究;如未进行上一环节的报告或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不受理下一环节的报告或申请。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cau.edu.cn/2021/0329/c1398a272001/page.htm)要求填报相关材料,进行安全评价报告或申请。
(二)深入学习农业转基因相关知识
各相关学院结合本单位“每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传达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和农业转基因相关知识、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流程等内容纳入学习范畴,制定学习计划,于6月15日前报送学习情况至科学研究院。
(三)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
1.自查。相关学院应督促本学院所有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试验工作的实验室和课题组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按照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每月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附件1),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每年5月、11月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和温室进行生物安全自查(附件2)。
2.抽查。学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科学研究院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委保卫部等部门以及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每季度对校内实验室、试验基地和温室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抽检。
(四)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
相关学院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宣传引导工作,完善机制、统筹资源、创新形式,积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推进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讲解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我国农业转基因政策和管理措施,积极引导热点难点,回应关切,增进共识。加强对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转基因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使科研意识与合规意识并重、制度与执行并进。
(五)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试验工作的实验室和课题组负责人每月6日前填报上个月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试验研究进展情况、人员培训情况、自查情况、科普情况等,下同),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至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26西);6月15日前报送学习情况及上半年工作情况;12月5日前报送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自查报告、本年度总结报告,总结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试验开展情况,谋划好下一步工作。
附件1:转基因研究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附件2: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1:
转基因研究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地址: 单位:(盖章)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检查结果 | |||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 问题 说明 | ||
1 | 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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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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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的整改,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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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并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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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验过程中穿实验服或防护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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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等级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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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验室和操作按一般生物学实验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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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等级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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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装生物安全柜、安全柜超净工作台或其他通风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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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配备消毒设施和处理废弃物的高压灭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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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废弃物要装在防渗漏、防碎的容器内,并进行灭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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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基因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将工作服等放在实验室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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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防止与试验无关的一切生物如昆虫和啮齿类动物进入实验室如发生有害的目的基因、载体、转基因生物等逃逸、扩散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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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验室具有防盗设施,以防止微生物菌株、植物材料等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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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转基因种子管理规范,专人管理,并具有种子进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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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的实验室安全控制措施,还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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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自查报告
项目名称:
审批号: 有效期:
批准阶段:
申请单位:
监控责任人(申请人):
通讯地址: 电话:
试验承担单位:
试验地安全责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试验地点:
转基因作物: 批准试验面积:
一、试验基本情况
1、试验材料来源:
2、试验材料存放地点(准确到房间号):
3、材料保管责任人: 是否标识:
4、试验地点:
5、试验田类型:普通农田 试验研究田
其他(请注明)
6、隔离方式:
7、如果有隔离带,隔离距离 隔离植物:
8、周围作物:
9、周围环境简单描述:
二、自查主要内容
1、播种时间:
2、播种面积:
3、剩余材料的处理方式:回收保存 销毁 丢弃
其它(请注明):
负责人:
4、描述防止外源基因扩散的控制措施:
5、试验作物环境安全试验记录(负责人、试验方案、田间调查记录、试验报告等)是否完备:
6、实际收获(或试验终止)时间:
7、描述收获部分的处理方式:
8、描述收获部分之外的残留物的处理方式:
9、试验结束实施监控的时间:
10、描述采取的监控措施:
11、监控期间是否发现自生苗(或再生苗)或其它异常情况,若有,请描述具体情况:
三、提供如下附件
1、农业部批复文件复印件
2、标明试验地点的示意图
自查责任人:
单位: (公章)